关于商贸流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全市商贸流通企业:

近期,省内多地爆发聚集性、散发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特发布如下告知:

一、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第八版)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员工个人管理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测体温、一米线、打疫苗、做核酸”等疫情防控“七件套”,做好每日测温登记,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职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入场顾客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勤消杀、一米线等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流分流措施,减少人员聚焦;要进一步细化防控要求,设置流动监督员,充分发动商贸企业全员参与,提醒顾客、监督店员佩戴口罩,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宣传,做到精准防控。

二、落实公共场所消杀制度。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要明确责任人,专人负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走廊、地面、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以及食品外包装、运输货物车辆、生鲜柜台内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消杀记录,确保消毒效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商超生鲜区域,做好温馨提示,提醒顾客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商品。

三、严格落实生鲜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商超企业关注禽畜动物产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国产)”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进口)”,所有票、证做好记录和存档,不得经营无证、劣质食品。

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防疫警惕,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关于新冠肺炎预防知识宣传标语、版面,或利用电子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网购平台等,向顾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五、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商贸流通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及卫生消毒品的供应,加强货源组织,增加商品投放,拓宽进货渠道,充实库存储备,做到不脱销、不断档,满足广大居民消费需求。

商贸流通企业密切关系民生,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各尽其责,各守其位,齐心协力筑牢疫情防线,共同守护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

 

                                                     驻马店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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