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解读

    发布者:admin 日期:2022-10-18 11:34:56 点击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

    分析人士认为,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正成为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力点。

    重点突出技能导向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针对如何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意见》给出了详细部署。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上,《意见》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上,《意见》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同时,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

    在技能要素参与分配上,《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分别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

    专家认为,《意见》从国家层面对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了体系性、纲领性的强化,标志着中国对于技术工人的培养、使用、奖励等的基本制度框架和政策框架已经形成。

    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已超过6000万人。如何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更好激发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十分重要。

    对此,《意见》给出了多项具体举措。在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方面,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在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面,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不久前终审通过,一批反映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职业和新工种被纳入其中。这让技能人才的分类与评价有了更加科学的遵循。“下一步,我们将以新职业为重点,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的职能作用,加快开发制订职业标准,促进职业标准与人才评价深度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李金生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面对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的新形势,中国技能人才总量仍然不足,高技能人才还存在结构性短缺,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至关重要。“让广大技能人才扎根本岗、增长才干,需要在岗位设置、教育培训、职业发展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从具体内容上看,《意见》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张立群说。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指出,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保障措施上,《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同时,提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实施技能领域“走出去”“引进来”合作项目,支持青年学生、毕业生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推进与各国在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意见》对于建设制造业强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意见》所包含的一系列重要举措,既兼顾当下又着眼长远,不仅有利于我们在短期内进一步稳定就业,还有助于我国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获得强大的人才支撑。”张立群说。

    在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宋圭武看来,技能人才是创新的尖兵队伍。面向未来,高技能人才要着力磨炼甘于吃苦耐劳的意志品格,克服技能精进道路上的困难险阻,锻造出坚韧的意志品格与“匠人精神”,为增强中国核心竞争力与科技创新能力注入动力。(记者 王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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