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29 08:53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驻马店市商务局
关于汽车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费、扩内需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奋战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3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联合驻马店市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开展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领取和核销期限:2025年5月1日至5月10日。
二、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驻人员均可申领(包括外地在驻人员)。
三、活动内容
消费券分三种面值,1000元消费券(单台发票价格8万元以下)10000张;2000元消费券(单台发票价格8万元至15万元,含8万元)10000张;3000元消费券(单台发票价格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10000张。每种面值消费券每天发放1000张,消费券当天有效,连续发放十天。逾期未核销的自动作废,由系统收回滚动到第二天发放。
四、领取及使用方式
1.手机下载“云闪付”,注册登录后,进入“云闪付”首页“政府消费券-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取汽车消费券,在“我的”—“我的票券”查看已领取的票券。
2.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消费付款时,出示消费券二维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1000元消费券需付款满3000元使用,2000元消费券需付款满6000元使用,3000元消费券需付款满9000元使用,以上三种消费券的使用均需满足单台发票价格要求,商家需核对消费券面值与发票价格是否匹配,若不匹配,不得参与活动。商家名单在页面下方公示。
3.参与活动的商家负责收集整理消费者手机号、购车人身份证(正反两面)、购车发票、刷卡小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行车证(车辆照片及信息面)等资料。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和行车证发证日期需在活动时间之内。
4.核销消费券时,用户需将“云闪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核销。
五、活动要求
1.消费券需本人现场核销,严禁套刷、套现,严禁视频付款、截图付款、拍照付款等。严禁虚假交易,参与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若涉嫌违规,将提请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追偿损失以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
3.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坚决杜绝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活动期内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虚拟卡、储值卡等虚拟产品不参与本次活动。
7.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经公告后生效。
8.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商务局所有。
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0396-2795160
“云闪付”平台:0396-2625003
附件:汽车消费券参与商家名单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汽车消费券参与商家名单
序号 |
品牌 |
公司名称 |
1 |
长安汽车 |
驻马店市众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 |
零跑汽车 |
驻马店市恒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 |
比亚迪海洋网汽车 |
驻马店市东方福迪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驻马店东方顺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4 |
吉利汽车 |
驻马店市广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 |
比亚迪王朝网汽车 |
河南东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6 |
奇瑞凯翼汽车 |
驻马店市新途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7 |
广汽埃安 |
驻马店金山园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8 |
上汽大众 |
驻马店众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驻马店市众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9 |
长城哈弗 |
驻马店市众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 |
吉利银河、 领克 |
驻马店锦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 |
奔驰汽车 |
驻马店鹏龙得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