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10 16:43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尊敬的李奇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传统制造业对外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编号058)收悉。现答复如下:
驻马店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市商务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提案内容,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驻政办文〔2022〕2号)要求,我局将提案材料分别转发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
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会办,提出了办理意见。现综合如下:
一、关于“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
(一)打造优质企业发展雁阵。实施制造业企业雁阵培育 专项行动。动态梳理“9+15+N” 链群上的重点企业,分类建库,靶向培育,“一企一策”打造头部企业矩阵、建强专精特新梯 队、壮大规上企业底盘。一是抓好头雁企业培育。建好市级培育库,对重点企业经营实时调度,组织开展优质企业观摩、经 验分享等活动,提高我市企业创建成功率。 二是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完善“选种、育苗、培优”全周期培育体系,实施差异化精准指导和常态化监测帮扶,力争2025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专注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成为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二)实施产业链“三化”改造升级专项行动。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引领,推进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一是加力推动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合。强化产业需求导向,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实现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有标志性研发成果、10亿元以上企业有创新联合体。高质量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力争创建更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二是抓好企业技改。借助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政策机遇,持续推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做好 国家、省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政策宣贯,让企业知政策、用政策、享政策。持续做好项目调度,对全市实施的技改项目投
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实行月调度,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做好同行业技改项目典型经验推广。三是加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培育,力争新创建5个省级智能工厂(车间),打造3个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3个制造企业内网改造标杆和一批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加快推动生物医药、畜牧装备等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全覆盖、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
(三)加强创新主体培育。优化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引导创新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省级创新联合体1家,成功认定为省级创新龙头企业5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2家,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20家,均超额完成 省定目标任务。
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2025年培育省级创新龙头企业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净增25家、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0家。落实国家有关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助力创新主体发展壮大。发挥科技金融作用。深入梳理科技型企业金融需求,建立完善“政府一企业一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持续优化金融制度体系,积极落实“科技贷贴息政策”,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创新,完善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的支持政策,全年完成科技贷3亿元以上,帮助各类科技型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各类贷款30亿元以上。
二、关于“加大出口贸易学习”
(一)提升外贸业务能力。 每年举办“三外政策宣讲会”, 邀请海关、税务、物流、信保、跨境电商等各方面专家,对全市 200多家外贸企业进行宣讲培训,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外贸形势、知晓政策、拓展市场渠道、提升进出口业务能力。组织企业免费 参加RCEP专题培训、绿色贸易培训、 AE0内审员培训、贸易数 字化推广等活动。
(二)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指导技工院校设置相关专业课程,积极与制造类企业签订深度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培养 机制。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方 案制定和课程开发,将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先进技术融入教学过程。学校则根据企业需求,定向培养符合企业标准的复合型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 争力和企业的人才满意度。
(三)增强涉企法律服务。2021年,市司法局印发了《2021 年度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鼓励律师持续开展涉企法律服务。2022年,市司法局印发了《全市律师服务项目建设百日集中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2023年, 市司法局印发了《驻马店市律师行业“强管理促发展、重规范树 形象”规范化建设方案》,规范了律所建设和律师执业行为,将律 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内容。2024 年,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扎实开展“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活动建立助企台账的通知》,切实增强律师助企服务效果,加快打 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举办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讲座采用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进行,两场共1000余家企业代表参与培训,丰富了企业的合规管理知识,增强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全市律师行业还开展了律师合规教育,邀请省律协讲师为我市律师讲授律师执业纪律和风险规范等课程,通过一系列教育培训和专项活动开展,提高了律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有效规范了律师执业秩序,促进了律师依法依规执业。我市现有公司律师23名,目前河南省司法厅已开展四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2024年,共组建律师团41个,参与律师244人,累计 服务民营企业194家,政策宣讲16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27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与“千所联千企”活动律师264人,服务三个一批项目104家,实地走访企业170次,为企业进行风险分析85次。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 方式。一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按照 律师专业特长设立服务团队,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矛 盾和经营风险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分析;二是优化涉企法律服务,深化涉企法律活动,常态化开展入企“法治体检”,办好企业 通过12345热线、中小企业平台等方式反映的诉求,对推进涉 企矛盾纠纷调解; 三是与公检法、工商联协同配合,设置法律 (服务)窗口,配备涉企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固定时间为企 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各县(区) 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工作点评通报;五是不断创新服务形式、 提高律师对参与企业法律服务的重视程度,优化营商环境;六
是收集服务企业信息简报及典型案例,做好正面宣传。
三、关于“强化品牌国际化建设,市场多元化布局”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品牌培育,企业是主体,市场是主导,政府做推动。地方政府不仅要整合部门行政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加大各部门对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帮扶力度。还要用培育品牌、运作品牌的理念、方法和机制,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集聚和辐射效应,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各个领域的工作水平。一是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增强品牌意识。根据我市传统制造业实际情况,有重点、有层次、有步骤地进行规划实施。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全局出发,制定落实好中长期规划并进行分类指导,结合自身的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品牌实施战略,积极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美豫名品”公共品牌,鼓励企业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特色的驻马店品牌。二是突出服务引导。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向企业宣传品牌申报程序,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制定短、中、长期品牌战略;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和单位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等服务,建立运作规范、功能完善的品牌服务体系。
(二)夯实品牌发展基础。质量是品牌发展的基础,要推进技术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为品牌的成功创立、成长、成熟、延伸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重视研究与我市传统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重要技术标准,推动企业技术标 准化发展。要积极争创技术标准话语权,鼓励企业参与主导行
业标准的制定修订。二是全面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引导企 业积极申请国内外各类先进认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降废 减损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 量官”制度。大力加强计量、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资金、 设备和人才的投入。三是以科技创新推动品牌发展。创新是品 牌创立和发展的核心与动力,以技术创新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 升级,加快产品更新换代,让企业的产品始终处于产业链的高 端,处于市场的前沿。推动名牌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加快建立面向产业集群的行业技术检测中心,为集群企业的发 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争创品牌,形成氛围是前提,要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宣传,强化企业品牌意识,提高各阶层的参与力度。一是在政府、部门网站和地方媒体开设专栏,通过领导访谈、现场采访等形式,展示我市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推广市长质量奖和品牌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二是举办品牌建设高层论坛,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品牌经营意识。三是广泛宣传政府的有关扶持 政策,激发企业的创品牌热情。
(四)加大品牌扶持力度。一是建立企业品牌培育储备库。将全市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量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作为 重点培育对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按照《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驻发[2019]6号)的要求,“对当年首次获得
中国质量奖的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当年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品牌(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百名排行榜、重点行业品牌价值50强排行榜、示范区创建)的企业和组织,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河南省品牌(示范区创建、示范单位)的企业和组织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三是推动“豫质贷”融资业务。为获得质量荣誉、质量标准、质量认证、质量品牌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助力企业加强产品研发、质量提升、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企业走以质取胜之路。
四、关于“政策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产品出口”
(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开展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建立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库,争创省级绿色制造培育名单。
(二)提升绿色环保审批监管服务水平。一是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惠企纾困政策措施。环保部门通过“万人助万企”活动,坚持“倾听民意,服务基层,解决难题,推动发展”,为企业送技术、送政策,积极为工业产业链延伸做好服务保障。二是实施“一网通办”,优化审批流程。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环评审批系统,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审批事项全面
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服务,制定发布了详细的政 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引,主动公开市县两级环保服务电话, 全面提供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有效推进实体政务 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的融合发展,全面实现“线上线下”一体 化。三是改进优化监管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 管,持续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 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推行远程执法、 非现场执法模式,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 分类分级、精准化环境执法。强化执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落 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 稳定运行。四 是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环境服务模式,拓 宽环境服务市场,提高各级环保部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改变 传统的单一环境服务模式,引导环境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提倡 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引进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模式, 通过环保管家服务为企业输出一站式、全方位的环保托管服务,统筹解决企业环境问题,切实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三)落实优惠政策措施。一是落实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境外专利申请、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给予费用支持。二是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精准推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用于海外市场适应性研发、国际认证测试等费用,允许按150%比例加计扣除。 三是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继续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建立“一企一策”税
收档案。为企业归集可享受的跨境税收协定、递延纳税等政策,提供定制化《国际业务税收合规指引》。
下一步,将进一步通过提升企业产品技术科创能力、提供对外贸易业务能力水平、强化品牌国际化建设、落实绿色低碳转型支持政策等,不断推动我市传统制造业对外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人及电话:吴军279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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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商务局办公室 |
2025年6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