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10 16:33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李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统筹各县区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统一出台针对各个县区主导的特色产业招商优惠政策”的建议。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后,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体改〔2024〕632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招商引资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体改〔2024〕757号)要求,对2024年6月份之前出台涉及违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不得在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暂停使用和废止了《驻马店国际产业园招商促进办法》(驻办〔2019〕1号)、《驻马店鼓励支持台湾企业投资的若干政策》(驻政〔2019〕60号)、《驻马店市招商引资促进政策》(驻政办[2019]110号)。同时,规定要求不准再出台“通过财政奖补与税收优惠、违规实施非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优惠、违规提供土地优惠、违规举债、过度配置资源”等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关于“采取组团招商的模式”的建议。目前,我市采取的“市县联动、政企联合、专题推介、发挥商脉人脉作用”等招商方式和通过省市经贸活动加强“合作交流”,都是组团招商的模式。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市商务局 李耀华 2795165
2025年6月13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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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商务局办公室2025年6月1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