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费券——来啦


 

为巩固河南消费市场回升向好良好态势进一步激发消费旺季市场活力,惠民利企,效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拟于10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发放消费券

一、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资金投入2亿元,分4批次发放。每批次资金5000万元,于消费券发放前1个工作日拨付至发放平台企业账户。上批次未核销资金滚动进入下一批次发放。

二、发放对象

定位在河南全省范围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102开始,分四发放,每期安排一个发放轮次。轮次提前公告

四、发放平台

本次消费券发放平台为云闪付和支付宝。

五、活动时间

(一)第一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102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10210:0010824:00

)第二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1011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101110:00102024:00

)第三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1023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102310:00103024:00

)第四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112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11210:00111024:00

六、发放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发放金额及使用标准

活动期间,分四期安排消费券资金2亿,上期未核销资金滚动进入下一期发放。

首期安排5000万元、3类消费券,其中,云闪付平台发放2500万元,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消费券;支付宝平台发放2500万元,可领取餐饮、住宿消费券。后期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对消费券发放类别、面值、核销条件等适时调整。

1.云闪付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张数

核销条件

餐饮

20元

500000

餐饮消费满50元每次抵用一张

50元

75000

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50000

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元

45000

住宿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15000

住宿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电影

10元

200000

电影票满20元每次抵用一张

20元

25000

电影票满40元每次抵用一张

2.支付宝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张数

核销条件

餐饮

20元

500000

餐饮消费满50元每次抵用一张

50元

100000

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50000

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元

60000

住宿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20000

住宿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二)消费券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发放。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发放平台APP,通过GPS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的,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不同类消费券中各领取其中1个面额的消费券1张,云闪付平台最多可领取3张,支付宝平台最多可领取2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APP。

(三)申领使用说明

1.所有定位在河南省内的人员(包括外地来人员)均可申领。

2.消费券在河南省内支持云闪付或支付宝付款方式的餐饮住宿电影经营业态实体商家均可使用

3.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使用支付宝核销的可以体验“碰一下,得优惠”。

4.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5.消费券相关问题可与云闪付平台(联系电话:95516)或支付宝平台(联系电话:95188)联系。

七、使用规则

(一)券面类别及额度

首期安排3类消费券:一是餐饮消费券,包括3种面额,2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50元每次抵用一张5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1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二是住宿消费券50元面额、住宿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100元面额、住宿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三是电影消费券10元面额、电影票20元每次抵用一张20元面额、电影票40元每次抵用一张。

后期根据核销情况适时调整。

(二)领券规则

采用先到先得方式。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不同类消费券中分别领取其中1个面额的消费券1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APP

(三)使用规则

根据每消费券活动具体安排,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出示相应付款码,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商务局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1000331号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374号